生产企业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应如何申报退税 -世界机械网
欢迎来到
世界机械网
, 用户名:
密 码: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展会
企业
国际
科技
政策
外贸
资料
报关
退税
业内消息
退税须知
生产企业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应如何申报退税
【世界机械网】 时间:2011-12-09 来源:本站整理 【
收藏本页
】
生产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报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同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1)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物出库单。
(2)修理、修配发票。
(3)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考虑到修理外轮业务的特殊性,准予出口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免予提供用于修理外轮的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但须提供由海关、边防、卫生、检疫等部门联合检查后出具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有关船舶出口口岸证明。
(4)外汇收入凭证。
其应退税额按照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的金额与退税率计算。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人人网
QQ好友
复制网址
免责声明:
1、本文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
服务指南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世界机械网 Copyright 2012-2024
sjbl.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
鲁ICP备14026224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16933431
展会群
本站由:蓬莱启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独家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