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世界机械网, 用户名: 密 码: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展会 企业 国际 科技 政策 外贸 资料 报关 退税 业内消息
报关指南  
进口货物的帐务处理问题
【世界机械网】 时间:2011-12-09 来源:本站整理 【收藏本页

佛山市一读者问:本公司通过进出口公司购进一批进口汽车零件,收到进出口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1)货款及银行费用:116,103.63元;

(2)代理手续费:1,736.18元;

(3)代垫费用:1,652元;

代办关税手续费:300元;

收到海关开具:

(4)代征增值税:21,663.61元;

(5)进口关税:11,660.02元。

请问:(2)(3)项的费用是分摊到库存商品中,加大零件的进价,还是划入经营费用中?(若是前者,该部分费用无抵扣,销售时就要纳该部分费用的增值税?)请教具体帐务处理方法。(进口货物的帐务处理问题)

答: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采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规定:

1、企业直接进口商品,则商品采购成本只包括货款和进口关税,其他费用作为经营费用处理。

2、非直接进口,而是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一批汽车零件,则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该进出口公司的全部价款。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131,451.83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663.61元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153,115.44元

如取得普通发票,则货物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其税款应直接列入材料成本,即

借:商品采购 153,115.44元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153,115.44元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所说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所以,你公司如发生运输费用支出,且取得合法的运费结算单据,可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从“商品采购”帐户金额(131,451.83元)中扣出列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中。
免责声明:
1、本文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 服务指南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世界机械网 Copyright 2012 sjbl.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14026224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16933431 展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