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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部分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可在三个月内缓缴税款
【世界机械网】 时间:2011-10-31 来源:本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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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且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在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可以在三个月内缓缴税款。温州国税局近日出台30条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0条举措中,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16条,涉及出口退税服务5条、税收征管服务9条。按照该新措,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征收比例由原来的25%减至20%,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按规定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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