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海关总署 文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检检联[1999]38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地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作为重要的机电产品之一的小家电产品,出口量越来越大,并已进入了欧美等世界各地的市场。由于小家电产品直接涉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出口小家电产品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已影响了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
为了促进外贸发展,提高出口小家电产品的质量水平,并进一步扩大出口,充分发挥检验把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将出口小家电列入法定检验,现将有关检验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具体商品HS编码名称见附件),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口法定检验。
二、对于出口小家电产品,检验时其安全性能项目不能低于GB4706.1及GB4706的系列产品标准规定。
三、对出口的小家电产品,海关凭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有关《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样式将另文下达。
四、出口小家电产品的报验、检验、出具证书等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实施出口法定检验的小家电产品目录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海关总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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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实施出口法定检验的小家电产品目录
编码
商品名称
84145130
功率≤125W具有旋转导风轮的风扇 (本身装有一个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
84145199
功率≤125瓦其他风机、风扇(本身装有一个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
84221100
家用型洗碟机
84248910
家用型喷射、喷雾机械器具
85091000
真空吸尘器
85092000
地板打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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