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世界机械网, 用户名: 密 码: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展会 企业 国际 科技 政策 外贸 资料 报关 退税 业内消息
政策法规  
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利润结汇的通知
【世界机械网】 时间:2011-12-09 来源:本站整理 【收藏本页

(1999年6月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汇发(1999)189号

 

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1999年1月,我局下发《关于上报外汇利润结汇及外汇资本金情况的通知》,要求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在2月15日前将历年累计未结汇的外汇利润全额结汇。近期,我局陆续收到一些银行要求保留外汇利润、增加外汇资本金的申请。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各银行外汇利润与增加外汇资本金应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别处理,即银行应按《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六条第11款规定,将外汇利润及时、全额结汇。如需增加外汇资本金,应按规定的程序再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在1999年7月15日前,将1996至1998年尚未结汇的外汇利润全额结汇,并将结汇情况于8月1日前报我局管理检查司备案。

二、各银行如需增加或购买外汇资本金,应在外汇利润结汇后,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

三、中资股份制银行的股东红利分配,必须将外汇利润结汇后,以人民币进行。有外资股的股份制银行,允许外资股东的红利以外汇进行分配,其他股东必须以人民币进行分配。

四、实行集团统一核算的集团全资子公司(附属银行),应将外汇利润结汇成人民币上缴集团公司,不得直接以外汇上缴。
免责声明:
1、本文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 服务指南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世界机械网 Copyright 2012 sjbl.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14026224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16933431 展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