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健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机制,确保小水电站稳定足额下泄流量,保障生态用水
日前,省水利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通知,就全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提出要求,明确明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机制。其中,明年4月底前完成生态流量核定,6月底前完成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安装及调试。
据介绍,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已纳入国家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生态流量是指水流区域内保持生态环境所需要的水流流量,一般在建设水坝的时候设有最小生态流量的要求。此次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适用范围,是指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生态流量的核定,将以小水电站取水拦河坝(堰、闸)处的河流断面作为计算控制断面,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在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考虑农业、工业生产及交通需求,结合河流特性、水文气象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同时体现流量过程和反映河道天然来水丰枯变化,最终确定流量。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建设,要求通过改造电站引水系统、泄洪闸门、溢洪道闸门、大坝放空设施、冲砂设施,增设专用生态泄水设施或生态机组等措施,以确保小水电站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而在生态放量时,则要根据河流来水条件和过程,在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结合鱼类、湿地等敏感保护对象的不同时段用水需求,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基础上,统筹农业、工业用水需求和发电经济性等提出生态调度方案,合理安排拦河设施的下泄水量和流量过程,重点保障枯水期及鱼类繁殖期等特殊时期下游基本生态用水需要。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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