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植保无人机等新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安全,减少农业生产事故和矛盾纠纷,9月3日,乌拉特前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红乐带领一中队,到大佘太镇红明村,苏独仑镇瓦窑滩村等无人机现场作业农田,实地了解植保无人机在大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应用情况,并与植保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探讨。农业植保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无人机全程飞防植保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农牧业执法人员就无人机安全使用规范和《巴彦淖尔市农药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现场宣传。
植保无人机的应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体现了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是实现绿色农业的重要抓手。植保无人机的使用,必须强化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药物和机具对人身的伤害,确保飞防作业安全。
近年来,植保无人机在农业生产应用上以其环保、高效、精准的优势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在施肥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产业价值链持续延伸。2021年,乌拉特前旗植保无人机保有量预计可达数百台,作业面积可达200多万亩。
植保无人机应用的飞速发展,给农业生产带来突破性进步的同时,也给农业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挑战。有的无人机作业者缺乏相关安全和施用技术,在喷洒农药的过程中对周边的农作物造成损害,或直接对施用田农作物造成损害,每年都会接到该方面的投诉举报。目前,植保无人机在农业生产应用上的标准除了厂方使用说明书以外,国家和地方无相关安全作业标准加以规范,安全监管处于空白和盲区,给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也为农牧业综合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无人机植保作业标准体系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建立应提上相应日程。
来源: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作者: 钟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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