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业绿色制造升级资金申报工作启动,符合要求的企业于9月1日前将材料提交省工信厅。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被列入省工业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示范推广技术和装备名单,2022年将通过资金补贴、金融服务、集中推介、推进合作等方式,在全省推广。
申报项目应在全省行业内技术领先、装备先进,示范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实施单位在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项目实施地在省境内;2020年以来完工或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在建项目需办理完成备案(核准)、土地审批、环评批复手续,没有单独土地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有效协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原国定、省定贫困县和民族自治县县区域内的项目总投资可放宽到3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绿色制造单位、主动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企业、省内认定的节水型企业;优先支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企业、工信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内的综合利用企业;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善的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的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减碳量可测量、可核实;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按照“先投后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为无偿补助,可用于项目建设投资或项目实施单位生产经营。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有效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研发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等,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总额的15%,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沧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