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农牧局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于近日开启。为保证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开展,提高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作业进度,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生产安全,加强辖区内作业证发放和登记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跨区作业机手合法权益,巴彦淖尔市农牧局积极筹划安排,按照各旗县区农业机械拥有量及跨区作业需求按比例,提早将400余份《作业证》分配到各旗县区,并将发放《作业证》有关事宜提出具体要求。
1、规范发放程序。根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业证》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审核申领人员、机车的资质条件,严格按程序发放。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作业证》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2、坚持免费发放。《作业证》印制工本费已由农业农村部统一支付。各地在发放《作业证》时,要贯彻免费发放的原则,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对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3、认真登记备案。《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为避免《作业证》信息不全影响跨区通行,各旗县区农机管理人员要及时通过“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njztc.com)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客户端,对申领人员和机车的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上传到数据库。
此外,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作业证》上的二维码查验《作业证》真伪、登记信息以及动态更新后的监督服务电话。在申领2021年《作业证》之时将上一年度结余《作业证》交回市农牧局农机科做注销处理。
来源: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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