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要求及市市场监管委2020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安排,近日,市市场监管委专门印发通知,就对电线电缆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各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梳理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二是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生产许可证企业,重点检查生产检验设备、原材料采购控制、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方面是否满足生产许可规定的条件,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并通过合同、生产计划、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方面,严查是否存在生产“打折”电缆情况;对强制性认证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及企业基本信息是否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一致,对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及时通报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其强制认证证书,对不再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生产的企业,及时通报认证机构注销其强制认证证书;对销售经营者,摸清底数,建立台帐,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严厉查处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对历年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给予配合,严格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程序,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违法行为。详细记录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并做好后续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在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生产、不能保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和认证机构撤销其资质证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联合惩戒。
五是开展电线电缆产品风险监测工作。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依职责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合监督抽查等情况,多渠道获取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开展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性质、风险等级及影响范围。
六是探索开展电线电缆社会共治。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电线电缆质量,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各区住建、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企业自查(至2020年9月底)、全面检查(至2020年10月底)、总结整改(至2020年11月底)三个阶段开展,对我市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整治,全面排查电线电缆产品质量隐患,持续保持从严监管态势,严厉打击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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