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 9日上午,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相关政策。
2017年省政府把秸秆机械化还田继续列入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和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责任分工方案的内容。我市也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列为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来抓,对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
据悉,同往年一样,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对象虽总体上没什么变化,但补助对象的侧重点有了变化。今年我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优先补助实际种植户,我市将有一半左右的补贴资金将直接补给实际种植户,以减少中间操作环节。而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并不一定就能享受到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只对三麦、水稻计划内秸秆还田作业进行补助。
今年省补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苏北片区仍按照25元/亩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为:一是在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前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领填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和政策告知书;二是要按照当地制订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行全量还田,达不到技术要求或秸秆离田的,不得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三是在秸秆机械化还田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如实申报作业面积和补助,主动接受核查和公示;四是如作业主体是农机合作社,作业收费时,必须在当地作业市场价格基础上让利给农民(实际种植户),确保农民受益。在规定时间内走完了上述程序,才能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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