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市区国税局传来利好消息,经过持续半年的沟通协作与积极申报,山推进出口公司顺利成为济宁市首家无纸化退(免)税企业,也是全市唯一一家实行无纸化退(免)税的外贸企业。
为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更好地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发布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之后,经济宁市国税局考察筛选,进出口公司成为济宁市首批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出口退税速度逐步加快,最快可以实现当月出口当月退税。
2016年底,山东省国税局发布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国税函〔2016〕524号),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进出口公司被选取为首家无纸化退税试点单位,也是全市唯一一家实行无纸化退税的外贸企业。
无纸化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仅报送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国税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退税及相关证明。无纸化退税的施行,纸质单据自行核对无误后即可申报退税,进一步加快了出口业务的退税进度,更便于出口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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