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出台
维保单位考核整改不合格将被撤销资质
(通讯员苏卉卉 记者王 越)“今后凡是在河北省从事电梯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的单位,将每年对其考核一次,考核扣分达到40分且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被撤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这是记者近日在河北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为加强全省电梯安全管理,规范维保单位作业行为,提高电梯维保质量,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河北省质监局出台了《河北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电梯维保单位采取量化扣分制的方法进行考核,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在考核周期中扣分达到40分的电梯维保单位,由其注册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该市质监局建议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许可证》。考核中发现维保单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考核结果的进行停产整顿,有违法行为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河北省质监局还加大了对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和电梯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严查电梯的生产环节,通过质量抽查等方式控制好电梯的生产质量。严查电梯生产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出租、转让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资质证书行为,严查销售利用旧零部件拼装的、国家已经明令淘汰、报废的电梯及相关产品。通过监督,保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保证所有电梯必须明示检验合格标志及温馨提示张贴、电梯求救电话必须通畅等内容,严厉打击那些走过场的维护保养,真正发挥日常维护保养的重要作用。
据河北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李强介绍,把电梯日常维保单位用量化的形式纳入考核范围,目的是使各有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电梯安全。河北省质监局将逐步加大电梯设备监督检验工作力度,加强对全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管理,规范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等行为,以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的有效性,促进设备定检率的提高,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同时,从现在开始还将对全省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到今年年底,确保每部电梯都有管理责任单位,并由其承担电梯使用管理的首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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